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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反腐案件调查技巧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     点击:
 

  来源:企业反舞弊联盟CEAFA

  我国的公有制改革和对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进行立法都是在二十多年前开始的,监察岗位也是在这二十年发展起来的,是新兴的职业。在民营企业中,反腐案件如何进行调查?如何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开展反腐工作?

  一、

  民营企业廉政建设面临的困难。

  先从监察岗位面临的困难讲起,外部因素、内部制约、监察人员自身素质与意识等方面分析。

  01

  外部约束面临着两方面困难。

  1、意识形态的差异。

  企业监察和公检法的思路恰恰相反。对于企业监察人员来说,一个问题的发生,作为企业监察人员必须采取“疑罪从有”的态度,假定案件发生一定有人为因素,一定是它的经办人、审批人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发生了舞弊或者腐败,才会导致问题的发生。

  监察行业要从“有罪推论”开始去搜集证据,去推翻原先有罪的假设。从有问题甚至有可能犯罪的角度出发,通过监察的工作去澄清它,这是企业监察的做事方法和风格。而相反,对于公检法而言则秉持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一开始先做无罪判断,通过证据的展示一步步去达到有罪或无罪的判断。这造成了内部和外部的意识形态的差异。企业监察的想法和公安的想法是不一致的。

  2、案件重要性的排序。

  从工作实践中总结,公安主要面临五类案件,它们的优先级排序依次是:

  (1)上级机关指办、交办、督办和点名办理的案件,是无论花费多大人力、物力、财力都要优先侦办;

  (2)造成了群体风险的、有群众上访可能、造成社会动荡风险的案件,比如P2P案件;

  (3)三、社会影响深远、且数额巨大的案件,比如一个地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所发生的巨大数额企业经济案件;

  (4)案情较为简单、事实清楚、容易办理的案件,这类案件可以很好地完成公安部门的绩效和考核,可以用来“刷数据”;

  (5)民营企业普通的,也是面临最多的经济案件往往是复杂、模糊、取证难、案值低、社会影响较小的案件,这类案件排在公安办案优先级顺序的最末尾。

  02

  监察工作内部自身的制约。

  1、监察人员本身的素质素养及专业的问题,人员层次参差不齐。

  如果没有专业性,仅仅是依靠原则性比较强的人员去办理企业反腐案件的话,很可能造成线索来源和取证困难。监察的线索来源不能仅仅依靠举报、八卦传闻。监察部门要独立存在,必须与线索的来源挂钩。

  2、公司本身的资源支撑,甚至是老板的性格都制约了监察工作的开展。

  比如500强的民营企业,一般都比较重视监察的搭建,但中小型民营企业往往不太重视。因为民营企业里往往有一批老员工一路打天下,即使有腐败情况发生,老板念及人情也不下狠手。老板、公司支持,有资源上的倾斜,有监督的权力给到位,监察的工作才能比较好开展,否则将面临审计监察合一的形势。

  3、监察从业人员个人感情与职业特性的冲突。

  监察人员一般都是企业老员工,因为所有流程、后台都对他开放。监察人员待的年限越长,越不可能独立于公司的组织之外,和同事、朋友的友谊沉淀很深,这可能和职业特性产业冲突。

  二、

  如何获取线索。

  获取线索对于开展监察工作极为重要,从监察人员人选、监察工作逻辑性、监察工作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等方面讲述如何突破获取线索的难题。

  01

  监察工作人选问题

  监察工作人员首先要专业对口,要懂在职公司的业务,其次要有足够的敏感度、高度的原则性、正确的价值观、能做到公私分明。四点必须同时具备,光有专业性是不够的。因为案件走到公诉时,往往证据已经非常全面,不需要再对证据有周全的搜集,而企业监察中获取线索、搜集证据工作至关重要,企业中不需要太多办案人员,而需要能够发现线索的人,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未必适合。要保证监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察工作绝不能依赖任何组织和部门。监察不能依赖于审计,监察涵盖审计,但远远超过审计。审计能查出来的东西监察能查出来,审计查不出来的东西监察仍然能查出来。

  02

  监察工作的强逻辑性

  在监察工作中,需要把所有的线索整理成证据链,每个环节都要问自己为什么,表现出极强的逻辑性。以职务侵占犯罪为例:职务侵占罪的三大要素是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手段和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第一利用职务便利,比如零售行业或房地产行业,工程口或者财务口的人员不可能去干涉成本的事,哪怕你做的层级再高,也无法决定哪家单位入围、哪家单位定标中标,标底多少,你根本接触不到,接触不到就不可能利用职务便利。虽然你是公司员工,但你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哪怕财务总收了钱再去托部门总帮忙,也不能说这是职务侵占。逻辑一定要正确。

  03

  重视数据的搜集和分析

  需要强调的是,监察人员至少要拿到企业五年来所有的经营数据,这个数据比任何部门都要全。这些企业数据拿来监察要做环比、同比的对比分析,才能发现异常。要先获取足够广度的数据,再去深度分析。没有广度做不了深度。

  举例

  一个物业公司做正常审计时,发现有一个数据很异常。2019年时有400个车位,年收入800万,但2020年增加了40个地面车位,年收入却降低了。发现异常后做了数据的深挖,具体包括停车卡发给谁了、车位都是哪些车在停等等。

  通过梳理,从停车管理的后台系统里发现,新增的却没有产生任何收益的车位都是以业主丢失了卡再补卡的名义发出去的。于是判断这里面肯定有舞弊腐败问题存在。怎么办呢?

  第一是寻求公安的帮助,报案处理,把所有线索固定住,把证据控制住,把电脑主机、数据原始封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第二,因为职务侵占案所有的损失挽回都是回到公司的,行受贿案件是收缴国库的,除非老板明示就是要办行受贿以正风气,其他的监察人员尽量以职务侵占案件为办案方向,为公司挽回损失。

  04

  如何扩展线索获取来源

  如何安插一些人员,成为监察人员的线索来源呢?管培生是一个很好突破。企业招聘应届大学生作为管培生进来,监察人员就可以第一时间去联系、沟通,训练他、培养他。那么管培生会成为监察的耳目,成为监察的线索来源。管培生未来会在各个部门任职,而监察也需要来自各个部门的消息来源,二者非常契合。

  三、

  如何开展监察工作。

  如何开展监察工作?比喻,把监察工作比喻成啄木鸟和医生,啄木鸟为企业揪出害虫、医生为企业治病。监察工作类似于医生的望、闻、问、切四个工作步骤。

  举例

  望

  有次到项目公司巡检发现,有一块放了一年多都还没进行开发的地,但审计团队之前已做过临时变压器的安装结算,为什么现场一台设备都没有看到?付了安装费,东西却没有了?

  闻

  再听听现场门卫师傅、工地的工人的聊天,他们说临时变压器的电缆头裸露在基础里一年多了没人管。那么,设备一年多以前就没有了,一年多以来人员花名册,到底是哪些人员管设备,机电工程师是谁,这个人是否在职,还能不能找到,以前的领导又是谁。

  

  下一步准备进行询问。监察的询问是非常严谨的,甚至比经侦部门的询问还要严谨,因为经侦部门很多询问不能写在笔录里,但监察可以问。问也要前后照应。询问有很多手段,比如一个问题反复问,一个问题在头问一次尾问一次,是不是会得到不同的答案。问哪些人,如何把敏感的问题放到很多家长里短中去,并在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中得到想要的信息。一旦问的问题当事人脱口而出,务必要抓住关键点,要抛开烟雾弹直击痛处等等,问是非常有讲究的。

  

  切就是诊断。望闻问都是铺垫,切是监察最关键的一步。切能得到两个结论:没问题,或者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哪些没问题,为什么;如果有问题,哪些有问题,怎么办。下完结论,监察工作才刚刚开始。

  举例

  比如子公司的财务总,当天要付一笔钱,经过了层层审批,但账上暂时没有资金可以给付,但这笔钱非常重要,比如交规费,今天交规费今天拿证照,耽误一天拿证照就耽误一天工期,增加了管理成本。财务总临机决断,把一笔退税款拿出来付规费,按照正常流程应该走入账和出账两个审批流程。监察判断财务总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着想,动机是站在企业利益的角度考虑。这件事本身当然是有问题的,因为所有的财目都应该是入账和出账都有审批,走正常流程,且应该及时报备公司的。在有问题里,监察的作为就更多。分为三点:一是最轻的,违规了,没按照制度规定来。第二是违法了。第三是造成了经济损失达到犯罪了,要报案处理了。

  监察的KPI里一定要有三个方面体现:

  监察不会让公司来养活,监察也是自己养活自己的,就是挽回损失、堵住漏洞,为企业减少不该有的风险;

  刑事案件处理必定奔人去,有成案率、指标完成率,有数据考核;

  普通日常行为规范的追究。

  四、

  案例分享。

  案例1:假冒伪劣商品案

  比如做工程巡检,工厂的主体结构还没封顶,主体还在浇灌,所有的室外管网已接近做完,但是为什么室外管网做这么早呢?后来发现管网上的合格证很模糊,于是拍了录相并致电到品牌的打假办,拿到了品牌真的合格证。

  结果发现确实是假冒伪劣商品。立刻到经侦报案,通知品牌的打假办过来,做案件受理。施工方和上游的供货商都难辞其疚。然后谈判:公司损失不能有,所有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场换正品,赔偿所有的工期,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索赔。在行业协会里可以公示。最后跟对方谈:你提供给我企业里谁有问题,讲出来一个人从赔偿款里免除10万经济处罚作为奖励,如果对我的案情有重大突破的,当面给老板打电话撕掉协议不要赔偿。果不其然,讲出来监理(公司人员)有问题,拿了现金收了好处。最后查出来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

  案例2

  前面所说的变压器的问题,定了职务侵占。工程师看变压器一年多没人管了,公司也改制了,把变压器偷偷卖回给了原厂家,获利的钱直接收到了自己腰包。最终做了刑事判决,追回的损失回到了公司。

  案例3

  在做预决算的复审,还有施工单位拿着现金来给监察部门。这时应该怎么做?他企图行贿我,他所有的施工合同都会有一个廉政协议或阳光协议,里面会有罚则,而且罚金非常高,一般是工程款的20%到30%。这样我手上就有把柄,比如公司还有300万工程款没付,根据廉政协议根本都不够赔偿,就别要工程款了。监察工作可以做得很大,但永远都要站在企业角度去考虑。绝对不能在任何私事上让人拿到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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